2019-11-29 | 信報財經新聞
A20 | 時事評論 | 專業議政
在一個社會裏,市民要表達訴求,有兩個方法:在制度之外的社會運動,以及在制度之內的選舉。
自6月以來,香港市民透過多不勝數、各式各樣、有血、有淚和有汗的社會運動,從起初反對政府提出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到對抗警方的濫捕和濫暴。終於到11月24日的區議會選舉,市民可以透過這個制度之內,亦是最準確、最容易、最直接、也是最有力的方法,向政府及一直與其沆瀣一氣的建制派展現民意。結果是史無前例地有超過七成投票率,即294萬名選民投了票,建制派遭到崩盤式慘敗,民意強烈和清晰地彰顯了,更發揮了一個巨大的政治影響。